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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2.继续推广“1+3”的培训模式和“校企联合”办学经验,扩大培训规模。当前,要重点搞好餐饮、保安、建筑、制造、缝纫、家政等岗位技能培训,同时辅之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引导性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3.实行订单培训,增强针对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工单位沟通联系,结合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培训。
  4.抓好资金投入,管好、用好培训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培训资金的现象。市财政局、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及就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培训经费的配套和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教育、农业、扶贫、工商、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业务和实际,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5.开展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创业观念,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效益,吸纳和带动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营造宽松环境,努力在农村劳动转移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上实现创新。
  1.加强专业市场建设。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力求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力争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以及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2.畅通信息渠道,将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各县(市)、区要利用各部门的网络资源共同建设一个集培训信息、用工信息、相关政策发布为一体的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使经过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尽快、尽早实现就业。各相关部门应齐心协力、互相配合,建好“两库”。一是建立劳动力资源库。进一步澄清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底子,搞好求职登记工作。要将已取得一技之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情况上网公布,以便用工单位根据需要择优录取。同时,还要将举办的培训班的相关内容公布,以便农村富余劳动力根据自身情况和就业取向进行选择。二是建立动态的用工信息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将各类用工需求包括市内有关单位的用工需求及时上网公布;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也要将新引进企业的用工需求和现有企业的空岗情况上网公布。各县(市、区)、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具体情况和网上的用工信息,积极组织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推荐培训合格的人员到相关企业应聘上岗。各级科技和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网站和信息平台的建设,给予必要的人力和财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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