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做起。既要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冒进,搞形式主义,又要尽力而为,科学预期,用好用足授信额度。
(五)市场运作,注重效益。贷款项目要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投入产出要成正比。
(六)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监督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规避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二、贷款投向和规模
(一)贷款投向。根据中央关于开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的精神,开行新农村建设贷款的主要投向是:新农村建设规划,包括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乡村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包括通乡通村公路、安全饮水工程、电网改造和新能源建设等;农业资源开发和生产能力提升,包括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农机合作组织、黑土地保护、中低产田改造、保护性栽培等项目;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畜牧小区、矿产资源开发、边境地区进出口加工和县域经济发展;其他开行可以支持的项目,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农村物流、小城镇建设等。
(二)近期支持重点。我省将依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从相对成熟、较容易操作的事情做起,着手解决制约农业发展最紧迫的问题和广大农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划及我省实际情况,近期我省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化、畜牧小区,特别是大型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大型水稻基地,包括“两江一湖”和尼尔基灌区大型水稻基地建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包括通乡通村公路、安全饮水工程和新能源建设项目;农村社会事业,包括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工技术培训学校、乡镇卫生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建设项目;农村物流项目。
(三)贷款规模。本着量力而行、适度负债,以债项评审为主、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初步确定我省第一期使用开行贷款规模为200亿元,其中,以省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平台为承贷主体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50亿元(开行债项评审已结束,贷款额度已承诺),作为单独债项的“两江一湖”和尼尔基灌区两个大型水稻基地建设项目50亿元,以借款企业为承贷主体的农副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畜牧小区、农村物流和县域经济建设项目50亿元,以县级平台为承贷主体,依托省、县级政府信用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乡镇卫生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安全饮水工程和新能源及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