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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局关于组织开展“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组织开展“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港航行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有关港航协会:

  2007年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年,为贯彻落实《上海港航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宣传港航法律法规,提升港口经营人、航运经营人自我保护、合法经营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公开、公正、公平的港航管理准则,彰显港航管理者清新、为民、高效、充满活力的形象;进一步践行包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内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道德观,营造港航业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将今年3月定为“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深入开展港航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港、加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是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港航市场主体负责、对管理相对人负责相统一,管理与服务相统一,打击港航违法行为与保护港口经营人、航运经营人合法权益相统一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教育为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提高行政效率,维护诚实守信、营运正常、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港航新秩序的客观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门机构,指定专人,并要率先垂范,走向一线、走向群众,带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成立“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面组织、推进、协调“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的整体活动。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将在“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港航法律保护你”知识竞赛、客运码头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行政法制讲座、执法人员“我为港航管理献计献策”和港航法治宣传专刊等一系列活动。各区(县)港航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所辖区域内港航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现实”的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不同的管理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及突出问题,分别开展市场规范、环境保护、岸线利用、航道保护、工程质量安全、通航秩序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宣传和专项执法活动;有关港航协会要承担起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传递港航业合法、合理的诉求,并要进一步加强港航业界行为自律。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取得实际效果。同时要发动、鼓励港口经营人、航运经营人以及港航管理和执法人员关注、投入到“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月”活动中来,积极参与“港航法律保护你”知识竞赛和“我为港航管理献计献策”活动(详见附件),具体试题将于3月1日零时在“上海港航”(www.shanghaiport.gov.cn)、3月6日出版的《航运交易公报》、3月2日印发的《上海港口信息》上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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