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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7〕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
(市科技局 二○○七年二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0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4号)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淄发〔2006〕6号)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淄政发〔2006〕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的重大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新农村建设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我市是全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同时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决定了我市又是一个农业大市。依靠科技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由传统农业大市向高技术农业强市转变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建设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新农村建设与科技紧密结合的有效方式,是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造福农民群众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发展生产、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现代农业、生态产业、乡村社区化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实施农业科技支撑六大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高技术农业,大力实施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工业反哺农业的步伐,实现由农业科技大市向高技术农业强市的战略转变。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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