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创新工程和科技计划实施。(市科技局牵头)
建立信息和生物质等高技术产业的专项发展资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信息办牵头)
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工程。(市安监局牵头)
市科技馆项目。(市科协牵头)
13.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普及义务教育工程;贫困生助学工程;职业教育振兴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市教育局牵头)
技能型人才、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职工继续教育和再就业等培训工程。(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市农业局牵头)
14.人才培养重点工程。
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工程;职业经理人市场培育工程;创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市人事局牵头)
(三)重大改革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有关改革任务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市审批办、市法制办牵头)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编办牵头)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府问责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和补偿制度。(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牵头)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加快推行和完善代建制。(市发改委牵头)
改革国有投资公司、资产运营公司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牵头)
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城市管理运作机制。(市市政局牵头)
2.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市国资委牵头)
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市财政局牵头)
按照形成综合运输体系的要求,推进交通运输业管理体制改革。(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牵头)
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市建委、市市政局、市交通局牵头)
进一步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进一步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改进和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市发改委牵头)
3.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调整和规范市与县、区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市财政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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