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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对《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做好规划编制和各部门统筹协调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

  1.重点工业工程和项目

  (1)资源加工型工业

  年产30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大型果蔬加工项目,高纯度酒精项目,乳品加工项目;大型高档纸工业项目;30万吨烧碱项目,30万吨聚氯乙烯项目;大型沿海石化产业配套基地;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浮法玻璃、纳米锌、新型墙体材料等建材项目;五氧化二钒、高铁三水铝土矿综合开发项目。(市经委牵头)

  (2)能源型工业

  南宁电厂一期工程,隆安金鸡滩水电站,LNG燃机电厂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生物质能源基地,大型燃料乙醇项目,褐煤、泥炭、石煤资源开发项目。(市发改委、市经委牵头)

  (3)装备制造业

  大型机械制造及装配工业基地;大型汽车配件基地;大型特种车制造基地;大型农业机械制造基地。(市经委牵头)

  (4)高新技术产业

  大型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制药工程,天然资源药物、中成药研制基地;大型信息产业基地,大型软件园,汽车电子项目,电力电子项目,家电微电子项目。(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信息办牵头)

  2.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

  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水果产业基地,糖蔗产业基地,木薯产业基地,桑蚕产业基地,畜牧水产产业基地,基地香料产业基地。(市农业局牵头)

  速生丰产林产业基地。(市林业局牵头)

  种养业良种工程。(市农业局、市科技局牵头)

  农村公路工程(市交通局牵头)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水利局牵头)

  植保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农业局牵头)

  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生态文明村建设工程,农村小康新村建设。(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送电到村工程。(南宁供电局牵头)

  持贫工程。(市扶贫办牵头)

  农村义务教育工程。(市教育局牵头)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卫生局牵头)

  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市体育局牵头)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市商务局牵头)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牵头)

  农业服务体系。(市农业局牵头)

  农村气象服务。(市气象局牵头)

  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市信息办、市财政局牵头)

  动物防疫体系。(市农业局牵头)

  3.城镇化重点基础工程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体系。(市建委、市规划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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