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50万座,全市累计达到113万座以上,适宜农户沼气入户率达到31%,基本完成库区移民适宜农户沼气建设,并带动农村改厨、改厕、改圈、改路、改水等基础发展;新增沼气工程300处,累计达到600处以上;基本建成并完善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市沼气用户的技术服务网络;“三沼”(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建成一批生态庭院(园)经济示范户和生态经济示范村。
三、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农村沼气发展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与生态农业、环境保护、扶贫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地氟病防治和移民工作等结合起来,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内容统筹规划。各地要按照相对集中成片成规模的发展思路,抓紧制定本地区农村沼气发展中长期规划,合理选择“一池三改”、“两池三改”(沼气池、青贮氨化池、改圈、改厕、改厨)等建设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等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指导本地农村沼气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快“一池三改”示范户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必须坚持标准化、专业化施工,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核心,与改厨、改厕、改圈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实现“三改三结合(厕所、圈舍、沼气池相结合)”,使人畜粪便直接自动入池,充分发挥沼气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方面的突出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农村改路、改水工程,实施“一池五改”;在草食牲畜发展地区,要积极推广“两池三改”示范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沼气的综合效益。
(三)建立健全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积极发展,巩固提高,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沼气发展方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和后期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农民在使用沼气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各地要积极探索适宜本地的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组织,引导发展物业化公司、协会、专业合作社或综合服务社等多种形式。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引导服务组织逐步由政府扶持型向自身创造型发展,逐步形成市场化经营、物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长效机制。基本普及沼气的村要建立以沼气生产工为基本队伍、以沼气设施维护维修和综合利用技术指导为服务内容的物业化管理服务体系,做到建一处用一处,建一片受益一片,确保农民群众长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