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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11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认真抓好统计监测工作。要切实加强统计监测工作,通过统计监测及时发现新问题、新矛盾,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全省各接生和定点引产医院要定期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市、县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建立起经常性的统计监测机制。

  三、明确职责,真正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同心协力,各负其责,综合治理。

  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负责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指导工作有效开展;认真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

  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文化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宣传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医疗市场整顿,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按《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宣传教育,做好执法检查,加强执法力度,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依法开展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技术和孕产妇生殖保健以及婴幼儿的优质服务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终止妊娠药品及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管。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上,执业机构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当事单位的责任;对违规审批、监管不严的要追究主管和审批部门、属地管理部门的责任。

  教育、科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水利、农业、工商、扶贫开发等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在部门职责范围内,要主动研究制订并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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