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落实好林业主管部门一条线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对林业绿化局局长、林场场长、林业站站长、护林员的防火责任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于2007年12月份对各区县(市)、直属单位进行防火目标考核。
第三,要落实好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条线的责任。各防火指挥部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森防指成员单位的职责,抓好森林防火部门分工责任制的执行与监督,防火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森林防火相关政策及扶持措施。
第四,要落实好山头地块的包片责任。实行领导包片划区,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山头,责任要落实到人,落实到地点,落实到山头,使每一个山头、每一片林子都有具体人员负责,发生森林火灾实行连带责任追究。
第五,要落实好林区群众的防火扑火责任。大力推广“农户联防包保”、家庭承包管护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把农户的利益与森林防火责任挂上钩,大家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确保每个农户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要求。
二、科学分析火险形势,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对2007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务必早动员、早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在进入防火期前要组织林业、气象、交通等防火成员单位召开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会商森林火险形势,认真分析本辖区的火源、人员活动特点及气候环境、林内可燃物等林火因子,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各区县(市)在11月底以前,要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对下年度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三、加强火源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一)要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要把林区坟地、农耕区、风景旅游区、林农交错区作为防控的主战场,严格按市政府《森林防火通告》要求,在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加大监测巡查密度,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要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林区生产用火必须经县级以上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批,审批权不得擅自下放,不得越权审批。在防火戒严期,各级政府要适时发布《森林防火通告》或“戒严令”,增设防火检查点,禁止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的一切生产用火,对靠近山林的房屋,要动员户主将房屋前后的杂草砍掉,以防山火烧进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