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内容
1.深入开展公民法治意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
宪法,增强广大青少年的
宪法宪政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
宪法的权威;开展尊重保障基本人权的宣传教育,维护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以社会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国家意识、民主观念、法治观念;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2.深入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在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新修订的《
义务教育法》,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
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各项制度以及具体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3.深入开展以培养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为目的的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4.深入开展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权力运行的实体和程序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并善于运用各种法律制度推动科教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把推进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密切结合起来,促进教育系统的法治化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创建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