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级政府要继续巩固和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城镇新增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主要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落实“两纵一横"的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四)围绕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推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凡是政府审批和投资的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在论证项目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做到论证新增就业岗位指标。对新增岗位指标考核,采取事前备案、事中监测、事后核实的办法。
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的方针政策,要积极扶持就业弹性大、能够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替代产业和新兴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含量,发展灵活就业。
我市是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要在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按照市场需求发展接续性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的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和引导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小城镇建设。要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拓展农村就业空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和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输出要加大组织化程度,成立专门工作组织,制定工作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乡(镇)在健全机构、发挥机构作用的同时,必须明确一名副乡(镇)长专抓专管此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加大劳务协作、发展对外劳务输出的具体配套政策,彻底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要鼓励劳动者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加快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和劳动保障人事代理制度,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创新劳动者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
二、继续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