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5日前完成仓储区及周边区域详细用地范围图与规划控制,完成仓储区进出道路、输油管道以及铁路专用线等的规划选址方案与规划控制;2006年12月30日前提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需搬迁的居民点与构建筑物的规划选址方案与规划控制。上述用地范围图与规划控制线需及时提供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单位和相关区政府。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交通局等部门配合。
2007年1月30日前提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需搬迁居民点、构建筑物的补偿标准、资金需求与筹措方案。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负责,市规划局和宝安区政府配合。
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仓储区及周边规划控制用地范围内和仓储区进出道路、输油管道以及铁路专用线等规划选址范围内已有构建筑物的核查与违法构建筑物的清拆工作和需搬迁居民点与构建筑物的谈判工作。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和龙岗区政府分别负责各自辖区的核查、清拆与谈判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配合。
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仓储区及进出道路、输油管道和铁路专用线等规划用地的征地与补偿的各项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宝安区政府和龙岗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配合。
2007年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成品油战略储备基地、深圳市政府成品油储备库、企业商业储存库的总体布局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上报工作,明确投资主体与建设模式,争取2008年主体工程动工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市贸工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建设局等部门配合。
2.规划建设龙岗平湖高斜岭液化石油气(LPG)仓储区和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备基地。液化石油气(LPG)仓储区最大规模为库容1万立方米,主要解决清水河、东角头气库的搬迁问题和特区外天然气未覆盖区域的石油气消费需求;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备基地规模为2个5万立方米储罐,总库容10万立方米,是我市防范天然气供应中断风险,保障居民生活和医院等重要公共服务机构天然气供应的应急气源。
工作任务:
2006年12月15日前完成仓储区及周边区域详细用地范围图与规划控制,完成仓储区进出道路、输气管道等的规划选址方案与规划控制;12月30日前提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需搬迁的居民点与构建筑物的规划选址方案与规划控制。上述用地范围图与规划控制线需及时提供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单位和相关区政府。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建设局等部门配合。
2007年1月30日前提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需搬迁居民点、构建筑物的补偿标准、资金需求与筹措方案。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负责,市规划局和龙岗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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