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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清理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临时机构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清理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临时机构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淄博市清理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领导小组、淄博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临时机构。现予公布。
  附件:临时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六日

淄博市清理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清利(副市长)
  副组长:李胜利(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赵荣生(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孙振海(市监察局副局长)
      卜德兰(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发磊(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玉泽(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韩发磊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科级干部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违规基金清理、核查和追缴等工作。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对外行文,清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淄博市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吴明君(副市长)
  副组长:蒲绪章(市长助理)
      张志超(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振玉(淄博黄河河务局局长)
      徐培栋(高青县县长)
  成 员:袁 晖(市发改委副主任)
      倪 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长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允刚(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
      于学祥(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建勇(淄博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白明河(高青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淄博黄河河务局,李振玉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建勇、白明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对外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路跃成(市安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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