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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昌区众和蔬菜水果经营部补税问题的批复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昌区众和蔬菜水果经营部补税问题的批复
(鄂国税函[2006]146号 2006年7月5日)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武昌区众和蔬菜水果经营部少缴税款补税依据的请示》(武国税发[2006]102号)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类似情况,现行政策已有规定。具体如何征补税款,属于你局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请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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