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措施
“工业项目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必须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工业项目年”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业项目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使全省上下形成抓工业、抓项目的良好氛围。为加强组织领导,由全省工业提速增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业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委,负责指导全省“工业项目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市(州)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组织机构。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对“工业项目年”确定的投资目标任务和组织推进的重点项目,按项目建设性质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的组织推进,跟踪调度,协调服务。各市(州)、县(市)对属地内的项目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确定专人具体跟踪服务,指导项目建设。发展改革系统主要负责重大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推动,并对符合国家政策扶持条件的工业项目,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经委系统要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使用好工业项目省级专项资金。土地、环保、建设、安全等所有与工业项目建设相关部门都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进一步支持工业项目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和综合协调。
建立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业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分析工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加强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成立督查指导组,分别对省直企业和各地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组织考核验收、总结表彰。由督查指导组进行考核验收,总结工业项目建设工作,并作为全省工业“提速增效”活动一项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县(市)、重点企业予以表彰。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宣传方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对“工业项目年”的进展情况以及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全省上下形成关心工业、支持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