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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铁路部门在保长途的同时要兼顾短途特别是渝怀线短途区间群众乘车的需求,保证增开临客的落实和做好加开民工专列准备;机场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各航空公司的衔接,做好应对方案,及早落实热点航线的加班和包机;水运部门要根据区间和短途客流陡增的情况,及时安排加班运力,进行民工转运,解决旅客压港问题。同时,充分考虑三峡完建期对船舶通行的影响,加强信息沟通和衔接,有效组织翻坝转运和应急过闸,确保船舶及时通行和广大民工安全、有序、顺利出行;道路运输部门要在保证长途正班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增加班线班次和发车密度,缩短发车时间,组织开行省际和各区县间的直达客运班线,加强对包车牌的管理,及时调配运力,切实解决好春运高峰期旅客压站的问题;坚持客源地属地负责制,加强对农村客运的管理,安排对口运力相互支援,保证农村群众出行;要组织充足的公交客车、出租汽车,加强对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港口等旅客集散地的衔接疏运和重大节庆活动的疏运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流的重点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同时要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和衔接,让运输部门准备足够运力,保证运输需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的通知》(总工发〔2006〕56号)和重庆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农民工疏运工作。

  三、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春运期间,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组织公安、交通、海事和安监等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飞机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严禁非法改装车(船)、农用车(船)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工具及设施投入春运,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春运期间,各级公安、交通、海事、安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现场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车、船超载行为。对超载运行的车(船),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采取措施进行分流。运管部门要严把“三关一监督”,严格实行汽车客运站“五不出站”的规定。港航、海事部门要对“四客一危”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组织拉网式检查,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客渡船的安全管理。海事、高速公路执法支队等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对雾天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疏导车(船),严禁船舶冒雾航行。各单位要加大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客运码头、乡镇重要渡口等重点部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超载、超额、人畜混装等违法行为。要认真查堵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维护春运期间正常的航行及客运秩序,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的成果,防止反弹,确保道路的畅通。旅游管理部门要做好春节黄金周的旅游组织工作,保证市民安全、愉快度过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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