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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湖南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覆盖面,确保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到80%。加强基金监管,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和调整医疗费用补偿方案,逐步规范统一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完善方便农民的费用结算办法,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贫困农民的受益水平。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人员培训。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将体系建设延伸到乡到村。加强城市区和农场改制后疾控机构的建设,加强技术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正规化、现代化建设,重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治措施,加强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疟疾、狂犬病等防控工作。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减少麻疹发生,维持无脊灰状态,实施乙肝防治规划,努力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落实乙脑等重点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开展碘缺乏病和氟、砷中毒防治。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构建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网。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加强国民营养改善和慢病防治工作,实施慢病危险因素干预和健康管理,关注和维护学生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咨询,加强精神卫生工作。

  完善卫生应急机制,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制订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调查处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完善部门协调制度,健全部门间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救灾防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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