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湖南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卫办发[2007]2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2007年湖南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二月三日
2007年湖南省卫生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就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问题发表的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以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建设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行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院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改进医院服务和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作出贡献。
一、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国家《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龙头作用。重点抓好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配套建设,发挥其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枢纽作用,年内完成450所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任务,对2004~2006年建设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效果评价;突出抓好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和管理,制定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和规范,规范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财务管理,明确县市区卫生局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改善管理中的职责,建立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出台专门文件,重点解决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服务、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的劳务补助等问题。以乡村两级为重点,落实职能、人员和工作经费,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完善农村卫生人才政策,采取措施引进、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组织检查《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对县市区卫生局局长、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的培训。认真抓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扩大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内容,调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在浏阳市开展全省公共卫生综合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