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6.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17.坚持依法治省,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程度。加强地方立法,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按照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理顺行政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广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各族群众的法律素质。
18.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发挥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切实解决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执行难、申诉难等问题。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强案件审限管理,对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和拖欠职工工资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提高办案效率。规范诉讼、律师、仲裁、司法鉴定和公证等收费。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完善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和谐文化建设,筑牢和谐云南的思想道德基础
19.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引导全省各族群众团结奋进。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筑牢全省人民团结和睦、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全面启动“文明云南素质教育工程”,深入开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普及法律知识和“共筑诚信,建设诚信云南”活动,进一步使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成为全省人民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和追求。
20.坚持正确导向,大力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从社会舆论多层次的实际出发,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努力形成以宣传部门为主导、实际工作部门相配合、各类媒体齐心协力的舆论导向机制,确保党对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都要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三贴近”,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舆情信息网络,改进和完善突发事件新闻报导机制。加强内部信息通报,完善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处置程序。充分发挥各类新兴媒体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和队伍建设,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倡导网络文明。哲学社会科学要加大对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要弘扬真善美,按照"全面繁荣、突出重点、打造品牌、冲出云南"的目标和要求,创作推出更多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