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4.切实把经济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始终立足于云南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不高的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好发展第一要务,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继续实施科教兴滇、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全方位开放和工业强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自主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充裕的社会财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5.坚定不移地走符合云南实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资源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培育产业群为方向,围绕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做强烟草及其配套等10大行业、建设烟草及其配套等8大基地,积极推进30个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发展电力、化工、冶金、烟草、生物资源加工、新兴产业等六大优势产业链群。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建设研发中心,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增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导向,突出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改造传统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进服务业优化升级。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农民增收为核心,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尽快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新增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得低于70%,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部分要落实到位并逐步加大比重。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广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着力解决以“润滇工程”为重点的水源工程和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农村能源、饮水安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农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问题。健全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财政安排给农民的补助补偿资金,纳入“一折通”发放,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针,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完善扶贫机制,突出抓好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扶贫措施进乡、入村、到户,到2010年,基本解决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每年减少贫困人口50万人以上。采取切实措施,巩固扶贫开发成果。高度重视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一项以上的就业技能,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7.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立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鼓励滇中地区率先发展,支持中等发达地区赶超发展,扶持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加大边疆民族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扶持。扩大发达地区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核心,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州市府所在地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推进以县城、中心集镇和边境口岸城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更好地带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特色产业,建成一批特色经济大县和强县。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