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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依法行政目标任务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九、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8.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按要求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根据工作实际,主动组织好本部门公共法律知识宣传工作,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年内向市法制办报送政府法制信息不少于5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年内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不少于3篇。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9.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和培训制度。按要求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主动组织好本部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30.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2个月组织1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31.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调研活动,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思路。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年内组织依法行政调研不少于2次,形成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均在2篇以上。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32.完善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要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3.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逐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4.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年终向本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依法行政任务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研究落实《淄博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相关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落实《规划》的任务分工,制定本地区落实计划;根据本任务目标,制定本地区2007年度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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