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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依法行政目标任务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七、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
  20.逐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制度,逐步完善行政复议立审分离制度,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和案件评查制度,制定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加强对行政复议活动的监督,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应诉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2.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八、健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23.建立全市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4.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统筹城乡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的就业体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改革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25.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强化和完善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的职能,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处理民事纠纷。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
  26.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和指导,完善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内的法律援助体系,拓展法律援助领域、方式及功能,规范法律援助主体、行为、秩序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7.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加大督查力度,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合法权利。整合化解社会矛盾的资源,建立信访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对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完善维护正当权益、惩治违法行为、追究引发责任相结合的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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