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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与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合作办学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与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合作办学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闽价费〔2007〕26号 2007年1月17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福建师范大学与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06]144号)收悉。鉴于福建师范大学与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合作举办多媒体制作和网络系统管理两个专业高等专科层次教育,其办学模式、招生方式和学制管理方面有一定特殊性,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与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作办学协议以及办学培养成本的测算情况,经研究,现核定福建师范大学与日本京都信息大学院大学合作举办的多媒体制作、网络系统管理两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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