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2〕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2〕9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生活园区的育人功能,为广大学生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加强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高校学分制、选课制的实施、生活园区规模的扩大以及硬件设施的改善,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日益成为学生学习、生活和交流的主要场所,成为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平台、新阵地、新领域。高校要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充分认识生活园区育人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于生活园区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生活园区育人工作。
2.加强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是满足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然要求。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学生思想观念、行为特征和生活方式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特点,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要在生活园区中和谐共处、全面发展,这对生活园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高校在生活园区育人工作中要注重贴近学生实际,尊重学生个性,增强学生自理、自立、自律、自强能力,满足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生活园区成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