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探索初见成效。率先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资格认证、注册管理、继续教育等制度。社区、司法、医务、学校等实务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培育发展了一批专业机构,具有各类社工职业资格的人员发展到7644名。以“普陀义工”为示范,积极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七)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加快。初步完成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婚姻颁证制度。加强殡葬市场整治,推动“海葬”等葬式改革。全面完成勘界任务,积极搞好行政区划调整。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体制改革和残疾职工保障力度逐步加大。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四级民政设施网络。全市民政系统共完成殡葬、社会福利等基础设施新建、改扩建项目2456个,总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总投资为35.54亿元。
“十五”期间,本市整体推进民政事业,完善工作体系,促进内外结合,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了功能提升,形成了“大民政”发展格局。
二、“十一五”期间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上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五年。民政事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上海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加强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为民政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围绕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注重软件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上海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倾斜,促进社会领域的快速发展,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同时,上海民政事业发展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随着社会阶层结构、社会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社会需求结构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民政需要更加关注困难群体,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更加重视老年群体,让老年人共享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发挥民间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的作用;面对日益复杂的生活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面对新的形势,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开创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十一五”期间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以“惠民、强基、善政”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强化基础民生保障,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的总体部署,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理念提升、制度建设、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具有上海城市特点的民政事业体系,基本形成与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大民政”格局。
1、深化完善惠及城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民生保障体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慈善事业全面发展,促进各类社会保障的有机衔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有效解决,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基本满足,优抚安置对象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