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卫法监处函[2007]4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湖南省2007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二月三日
湖南省2007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督查督办,依法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医疗行业的监管,为构建和谐湖南、为实现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目标作出贡献。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一)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深入贯彻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各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以及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农村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建立农村乡镇卫生监督员制度,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卫生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好2006年度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改善执法条件,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贯彻落实《
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加强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发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等业务应用软件。建立省级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职业病、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等监测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各级卫生监督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贯彻《
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卫生监督员省级师资库。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组织开展省级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