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度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6]44号)
抚宁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2006年度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秦皇岛市2006年度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继续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两个攻坚战;狠抓政策措施和隐患整改的落实;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抓好政策措施落实。把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作为重要的工作责任和工作内容,着力解决“态度不坚决、监管不到位、企业不负责”的问题。二是抓好专项整治落实。煤矿安全仍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瓦斯治理和水患治理上抓出成效,提升煤矿安全整治水准。三是抓好隐患整改落实。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限期整改;对暂时无能力整改的,实施重点监控;重大隐患难题聘请专家进行安全“会诊”,下大力度整改到位。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四是抓好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全面完成省政府2006年下达给我市的煤矿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抚宁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8人以下,青龙满族自治县不超过1人;两个产煤县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