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鼓励和支持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继续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加强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加强涉外教育监管与指导。大力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扩大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规模。支持省内高校在国外建成1至2所孔子学院。加强境外捐赠项目管理,争取与利用更多外资发展我省教育事业。
七、实现教育经费稳定增长,妥善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24、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争取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省本级教育的投入力度,力争全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性收入增长幅度,高校预算内基本投资取得新的突破。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县两级财政按“三个增长”要求落实教育经费预算,增加教育投入。继续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争取中央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的补助和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引导与支持学校通过勤工俭学、科技开发增加经费,增强办学活力。进一步加强高校贷款管理,合理利用信贷资金。
25、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列为全省2007年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把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预算执行审计制度,确保每笔合理开支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26、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启动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业等艰苦行业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继续完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高等教育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确保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7、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以开展“两个创建活动”为手段,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防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实施新机制过程中“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落实高中择校限定的收费标准;切实规范教材、教辅征订发行和校内消费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办班补课乱收费、与择校生上学挂钩的捐资助学问题。按要求制订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加大收费检查与案件查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