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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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 说明 │
│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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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 │详见文件 │价费字〔1992〕414号 │ │
│ │ │ │、计价格〔1999〕1707│ │
│ │ │ │号、发改价格〔2004〕│ │
│ │ │ │283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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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详见文件 │同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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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资企业变更登记费 │详见文件 │同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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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资企业变更登记费 │详见文件 │同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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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 │价费字〔1992〕4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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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业登记费(发放营业执照, │20元/户 │ │ │
│ │不另收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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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4 │20元/户 │ │ │
│ │年一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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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登记费 │10元/户.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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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或换)发营业执照 │10元/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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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副本 │3元/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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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 │详见文件 │价费字〔1992〕4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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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企业年度检验费 │ │价费字〔1992〕]414号│本年度内已办理了变更│
│ │ │ │、计价格〔1999〕1707│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
│ │ │ │号、发改价格〔2004〕│费的,不再收取年度检│
│ │ │ │2839号 │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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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资企业 │50元/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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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企业 │50元/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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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管理费 │ │价费字〔1992〕414号 │ │
│ │ │ │,计价格〔1999〕1707│ │
│ │ │ │号,浙价费〔2000〕21│ │
│ │ │ │号、浙财综〔2000〕5 │ │
│ │ │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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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 │从事工业品、大牲畜交易的,│ │ │
│ │ │最高不得超过成交额的0.8%;│ │ │
│ │ │其他商品最高不得超过成交额│ │ │
│ │ │的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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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 │ │
│ │ │0.4-1.2%收取;从事劳务活动│ │ │
│ │ │的,按收入总额的0.8-1.6%收│ │ │
│ │ │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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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工本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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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补(换)证、照及领取营业│补(换)证、照50元/份,领 │价费字〔1992〕414号 │ │
│ │执照副本工本费 │取营业执照副本10元/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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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每100张八开装订本,10元/本│浙价费〔1995〕94号 │ │
│ │ │;每100张十六开装订本,7元│ │ │
│ │ │/本;每100张十六开双面印刷│ │ │
│ │ │装订本,8元/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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