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企业按《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健全排查档案,定期进行报告。
4、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安全水平。
(三)落实经济政策,加大安全投入
1、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级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3、企业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参加工伤保险。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煤矿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和现场管理三项工作。全面完成年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矿井的依法关闭工作;加强整改矿井的安全监管,派专人驻矿督促整改工作,确保真停真改;合法生产矿井把瓦斯和水患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搞好生产能力、通风能力和劳动组织定员的核定工作。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控监测设施,并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
2、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打击私采滥挖、越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27个非煤矿山企业,以及2006年6月30日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部予以关闭;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防止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重点加强地下矿山安全出口、提升系统、采空区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大对无证生产经营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6个单位,以及2006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全部依法关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督促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进行搬迁。认真贯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运输、储存、经营、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增强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1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全部按期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