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安全生产落实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秦政办[2006]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省委、省政府决定2006年为“安全生产落实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市政府制定了《秦皇岛市“安全生产落实年”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落实年”实施意见
2006年为全省“安全生产落实年”。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落实年”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安全生产预控指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题和目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市实现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落实年”主题定为:严监管、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工作目标是:杜绝特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75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不超过25人(不含煤矿);煤矿死亡人数不超过12人;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不超过217人。
三、重点工作
为全面落实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点抓好“三个落实”、“一个深化”、“三个加强”。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十一五”规划,做到有思路、有指标、有项目、有措施、有支撑体系。
2、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
3、将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4、各级各有关部门细化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责任状,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