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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立省的意见

  (十)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安全农业。以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的,围绕高效农业技术、品牌特色农业资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采用农业国家、行业标准,制订完善符合全省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地方标准及相关技术规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企业为龙头,继续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企业尤其是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建立农产品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技术和管理标准。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广认证工作,设立专销网络,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在上市农产品中的比重。积极培育扶持农业优势企业和名牌农产品,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促进行业水平和效益的提升。
  (十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增加城乡就业和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的目标,提升改造批发零售贸易、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增强山西老字号企业及重点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拓展农村服务市场;加快发展旅游、房地产、物业管理、设计装饰、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金融、保险、物流、中介和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发展以信息、科技、金融、会计、咨询、法律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优化行业结构,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准。通过兼并、联合、上市、重组、加盟等方式,引进人才、管理和资金,培育形成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服务业大公司和大集团,促进企业联合重组,实行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制定和实施对服务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在投融资、行业准入、税收、宣传、奖励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快服务业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强化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质量环境
  (十二)全面推进质量平安建设。确保以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为重点的质量安全,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证后监管,加大对无证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以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高效运转”的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通过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水平。广泛开展质量平安地区建设,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构建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动态监管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十三)加强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的原则,不断完善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逐步构建全省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以搭建信息化平台,服务大众,引导消费为目标,逐步实现质量信誉资料分批上网发布,动态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以质量诚信建设推进社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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