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关于宣传贯彻<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在各新闻媒体发布《条例》实施的相关报道。在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分别刊登《条例》全文及解读,《条例》修订的意义、特点、主要内容,本市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等。在局政务网站发布《条例》全文及相关消息。
  在天津电视台聚焦房地产栏目进行专题报道,有关处室在电视台做如何贯彻实施好修订后的《条例》,严格土地调控,加强土地管理的专题讲话。
  (三)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充分利用本区县有线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
  (四)印制《条例》单行本和宣传材料,市局土地管理相关部门按需自行印制《条例》单行本和宣传材料,在全市土地交易场所悬挂或张贴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
  (五)宣传月活动中,由市局宣传部负责新闻发布会、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新闻通稿的撰写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土地资源处、土地市场处、地籍处、规划处、法规处负责提供《条例》解读等具体内容。

  三、培训工作

  2月10日前有关处室要完成《条例》培训教材的编写及培训工作。
  (一)编写培训教材及新法规问答
  1月30日前,法规处完成《条例》培训教材的编写、印制工作。内容包括《条例》全文、《条例》问答、《条例》解读、相关配套文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