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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组织领导

  推动企业解决好工资拖欠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重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及办法,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政府决定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由省劳动保障厅、公安厅、监察厅、司法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国资委、工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省总工会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各市、县政府也要抓紧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同时要会同国资等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统计报表制度,培训专职统计人员,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的统计核查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国资、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国有企业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落实经营者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将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纳入考核内容。发生拖欠工资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增加工资和兑现效益年薪。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涉及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解决陈欠预防新欠。各金融机构在企业处置涉及金融债权的相关资产时要给予支持,并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安全。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解决工资拖欠工作,努力形成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朱步楼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震宁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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