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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意见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是“三农三牧”工作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要优化农牧业结构,推广节本增效技术,延长农牧业产业链条,实现农牧业增值增效,充分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步伐,大力发展吸纳农牧民就业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努力形成推动农牧民增收的合力。完善和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兑现各项惠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增收效应。把发展非农牧产业和转移农牧民作为增加农牧民收入的突破口,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二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强化农牧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就业和创业能力。坚持季节性转移与长期转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牧民外出就业制度保障,做好农牧民工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公共服务工作,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引导农牧民向非农牧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拓宽农牧民增收空间,形成多元化增收格局,实现增收富民。2007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0%。
  (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要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解决“三农三牧”问题和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切入点,以发展现代农牧业为基础,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从旗情、县(区)情出发,突出重点、梯次推进。要狠抓旗县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提升县域产业层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育新的投资主体;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载体,鼓励和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努力拓展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增收转移的空间。
  (四)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因地制宜实行整村推进,分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按照生态功能分区,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以旗县为单位搞好规划,对丧失生存条件的地区实行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继续抓好自治区直属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牧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扶持政策,促进库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改善、社会稳定。
  (五)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的范围,加快改变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的局面。当前,着力加强农牧民最急需的水、路、气、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解决干旱缺水地区和高砷高氟地区人畜饮水安全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让农牧民尽快喝上干净水。2007年解决6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实现全区所有苏木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嘎查村全部通公路,有条件的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和管理,要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2007年新增通油路苏木乡镇60个,通公路嘎查村300个。加快农村牧区沼气建设,扩大沼气建设的实施范围和补助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2007年新增沼气用户5.8万户。在适宜地区积极发展秸秆气化和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牧区水电开发的投入和信贷支持。加强农村牧区电网改造和建设,实施农村牧区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提高供电容量和等级,结合新能源供电方式,实现“村村通电”、“户户通电”,努力实现城乡同网同价。2007年解决3.8万户农牧民的通电问题。逐步完善民办公助机制,采取以奖代投、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农牧民自愿对直接受益的农村牧区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民办公助项目筹资投劳。加强村容村貌治理,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加强农村牧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搞好村屯绿化,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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