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市场化进程。加大新闻宣传、产品推介等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特色农业展示合作洽谈会以及产业专项展销活动,搭建品牌培育和销售平台,努力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知名度和外埠市场开拓能力,推进外向型发展进程。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大县建设,改扩建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完善市场信息、交易结算、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畅通农产品“绿色通道”。特别是加强西甜瓜、蔬菜、淡水鱼等鲜活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千方百计搞好市场流通服务,提高市场预测分析和开拓能力,不断提高流通效率和外埠市场占有份额。建立完善市场检验检测体系,特别是要尽快建立完善市场速测速检方法和措施,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市场流通监管。结合无公害、绿色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定工作,大力引导和促进标识应用,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要适应产业大县建设和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的要求,以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为目标,按照“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民主管理”的思路,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意见》,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真正成为联结农户与大市场的纽带和桥梁,成为产业大县建设的生力军。力争到2010年,产业大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000家以上,覆盖所有特色优势产业,辐射带动40%的农民从中受益。引导和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与合作,培育区域性联合社,增强产业带动能力。引导和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增强经营能力和自我服务能力,进一步密切与社员的股份经营机制或合作机制,提高合作组织的内在凝聚力。进一步强化区级特色优势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引领、协调产业发展和实行行业综合管理能力,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技术优势发挥其社会化服务功能,推进行业服务社会化。
(七)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和绿色生态理念,加快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实施步伐。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区级和重点产区质检中心(站)建设,建立完善特色优势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监测制度或法规,从产地环境监控、投入品监管、生产技术规范、市场准入和市场监测等主要环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功能齐全和运行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特色优势农产品品质标准、安全标准、投入品标准、资源保护和利用标准、产品分等分级标准以及市场准入标准等,立足于市场化、产业化和品牌化的要求,从管理、技术和生产三个层面加强特色优势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建设。积极制定完善生产技术规程,把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融入标准,把标准化贯穿于特色优势农产品产销全过程。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以产业化经营为载体,加强农业标准的示范推广,大力推进质量认证,培育开发品牌产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