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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提要》的通知


  8、城市水生态建设。在北部灌区和南部山区,利用已有的沟渠工程体系,充分拦蓄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适度建设城市水生态景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9、水土保持。按照“山上的问题山下解决,面上的问题点线解决”的思路,以点线集约开发,换取面上的保护治理。在全面禁牧和退耕的基础上,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k㎡以上。

  (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整合现有技术力量,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合作,争取国家主管部门的支持,联合成立“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中心”。加大创新力度,为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2、夯实科技创新基础。积极开展基础专项研究,力争形成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理论与方法体系。

  3、加大先进实用技术研发与引进力度。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和节水技术研发,大力发展集成创新和引进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同时引入适用本地区的成熟实用技术。

  4、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推广、咨询和信息发布、宣传培训等活动,加强节水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十)节水法规与制度建设

  提高公众意识,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水文化,完善节水法规体系,构筑与节水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1、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大力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结合全方位立体化节水教育,倡导和培育节水的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理性用水和自觉节水。

  2、加强节水社会载体建设。推动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机关等建设与评选,通过不同层次与范围的载体建设,整体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

  3、培育现代水文化。树立人水和谐的新型亲水理念,结合宁夏特色水景观的开发和悠久农田水利史的挖掘,培育具有宁夏特色的水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明水消费。

  4、健全地方法规体系。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等,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将节水纳入法制化轨道。

  六、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试点阶段建设重点

  在整体推进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同时,试点阶段建设的重点包括:1、水权制度建设;2、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体系建设;3、 农业综合节水; 4、水价制度改革; 5、公众参与体系建设;6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试点示范项目安排

  面向节水型社会阶段性建设目标和全国试点示范需求,试点期间,将开展六个方面的综合试点,包括:1、引黄灌区综合节水示范项目;2、扬黄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示范项目;3、库井灌区水资源联合调配示范项目;4、水管理体制改革示范项目;5、多水源综合利用与管理示范项目;6、工业综合节水示范项目。

  七、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所需投资估算

  据估算,2006年-2020年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所需总投资约为194.77亿元。其中,2006年-2008年试点阶段所需投资60.43亿元;2009年-2020年后期规划阶段所需投资134.34亿元。总投资中,工程建设项目所需投资180.35亿元,管理设施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需要投资8.75亿元,制度与能力建设项目需要投资5.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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