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文化服务进农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文化服务进农家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文化服务进农家活动实施方案
农村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6]12号)精神,现就在全区开展文化服务进农家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总体思路:以繁荣农村文化,实现和保障广大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按照“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文化进村、信息入户、项目带动、农民受益”的原则,以打造重点文化工程为突破口,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格局。
精心组织,着力推进九项重点文化工程建设
一、新建一批乡镇文体工作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要求,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文化厅乡镇文化站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建和改建一批农村乡镇文体工作站,力争全区187个乡镇文化站(中心)全部得到新建。同时,强化文体工作站(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更加迫切的丰富的文体娱乐、科技培训等需求。
二、扶持一批农村文化示范点。“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每年扶持100个村文化体育活动室、50个农民家庭文化体育户(文体大院)、50个农民文艺团队、10个乡村文化广场,尔后以示范点模式在全区推广。用5年的时间,全区村级文化室、农民家庭文化示范户、业余农民文艺团队基本覆盖每个行政村。
三、充实一批农民书屋。结合国家“送书下乡”工程的实施,加大送书下乡力度,鼓励农民个体兴办,政府扶持的农民书屋。“十一五”期间,每年扶持建设200个农民书屋,力争到“十一五”未,全区有1000个农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