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改造提升现有产品市场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促进各类资源自由合理流动。积极培育跨区域的各类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发展各类消费品市场。鞍山钢材现货、西柳服装和南台箱包市场建成全国一流的专业市场。宁远蔬菜、五金机电和果品批发市场建成辐射辽南及东北的区域性市场。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改革开放中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
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和规范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落实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等领域的责任。加快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到2010年,政府投资公益事业项目全部实行“代建制”。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公用事业及其他垄断行业国企改革,规范市政公用事业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特许经营权转让。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准备金制度。做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抓住国家解决鞍钢厂办大集体试点的机遇,推进地方国有厂办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实施全方位的有效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监管。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坚持“非禁即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造。坚持平等竞争,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在上市融资、税费缴纳、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同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创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融资担保、企业咨询、技术开发、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向高科技、外向型、规模化方向发展。
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继续扩大对外吸引力,充分利用国家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优惠政策,扩大开放领域,积极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投资钢材精深加工、装备制造、轻纺工业、矿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行业。同时,引导域外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领域。重点引进台湾、韩日、“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国家和地区资金。发挥企业招商引资主体作用,改进招商方式,充分发挥原材料、资源和鞍钢品牌优势,重点抓好产业链招商、资源招商、专项招商、中介招商、以商引商,提高招商履约率。大力推进出口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重点促进精品钢材、智能化设备等制造业产品,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品,山野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镁制品等矿产深加工产品出口。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办厂、设立分支机构或进行购并重组,开发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建立技术成熟的加工装配和生产制造基地。开展境外加工和境外工程承包,积极开辟国外劳务市场,开展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医疗保健等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提高先导区发展水平,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鳌和海城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加快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开发区建成对外开放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区。
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推进产业一体化,以鞍钢、本钢成功联合为契机,加快重组步伐,促进辽宁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主动接受沈阳辐射,发挥比较优势,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搞好配套,错位发展,成为沈阳装备制造业配套加工基地。主动接轨大连,参与临港经济建设和区港联动试点,成为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腹地。参与锦州港、营口港、长兴岛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通过资产重组、土地租赁、置换等办法,到沿海地区建设工业和物流园区,在更高层次上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城市群港口资源整合,形成功能完备、分工合理的航运体系。建设丹东至海城的高速公路,把营口、丹东两个出海口连接起来,为区域内各城市货物出关、散货运输和物流周转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建设高性能基础传输、电子政务商务和信息交流平台,推进中部城市通讯同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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