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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


  (九)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加强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依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面积普及现代农业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一乡一品、一县一业产业发展格局的形成。争取到2010年,每个农户有一个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1项实用技术,农民家庭人均收入有明显提高,促进贫困农户摆脱贫困。

  (十)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就业再就业培训工程。各职业教育机构要主动为就业再就业服务,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通过网络学校、夜校和周末学校等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建立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十一五”期间,达到每个市、县(区)至少有一所夜校或周末学校。

  四、推进职业教育教学体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十一)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职业教育机构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明确办学的定位和特色,坚持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教学计划要符合用人要求,教学内容要反映生产一线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并与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相衔接。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经技能鉴定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注重实习训练场所的建设,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在校学生实践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职业教育机构要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新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和弹性学习制度,鼓励学生在干中学,学以致用;要主动与企业沟通,成立校企合作机构,负责指导教学改革,协调学生实习、教师实践等工作。企业要积极接收职业教育机构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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