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服务针对性,引导正规求职应聘。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向来京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基础上,根据他们的求职特点,继续深入开展即时服务。同时,针对我市第三产业、小型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招用来京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开辟零散用工招聘专区或组织专场招聘洽谈会,吸引来京务工人员进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应聘。
4、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帮助了解掌握政策信息。春节过后,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工地、自发劳务市场等地区组织开展劳动就业政策咨询服务活动,设置公益广告牌或引导服务站,张贴、发放宣传材料,为来京务工人员提供政策法规、权益保障、基本安全常识等咨询服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和服务引导信息。
(三)加强执法管理,倡导社会责任,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
1、联合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城管、人事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行为,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开展招聘广告净化行动。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下发《关于开展招聘广告净化行动的通知》,制定招聘广告示范文本,明确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招聘广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广告媒体加强管理机制建设,督促广告经营发布者按照《
广告法》和招聘广告示范文本的要求,严格审核招聘广告内容,杜绝违法、违规招聘广告的刊登。用人单位在参加净化行动的媒体上刊登招聘广告的,需签订承诺协议,确保招聘广告的真实、可靠、有效。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招聘广告也应严格遵守示范文本的要求,共同为劳动者求职提供有益帮助。
3、开展职业介绍诚信承诺服务。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继续倡导、组织辖区内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参加职业介绍诚信承诺服务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服务承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市、区县劳动保障局从中择优编印《北京市职业介绍地图索引》,以直观、便捷的方式,引导各类求职者进入正规职业介绍机构接受服务。
4、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的日常监管。结合职业介绍机构年审工作的开展,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按照《北京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监督办法》的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巡查工作。对年审不合格的职业介绍机构予以限期整改或注销处理。
(四) 强化“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推动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街乡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农村劳动力春节后集中进城务工的契机,以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制造业为重点,深入到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商业繁华区,开展劳动合同政策宣传,指导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组织劳动法规政策专题培训班。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和劳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等规定,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3、加大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春节前后,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会同建委、公安、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7年1月15日至2月17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根据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开展来京务工人员供求抽样调查工作,征集岗位信息和培训项目,确定就业协作区县、街道(乡镇)、用人单位以及劳务基地,组织参加诚信承诺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并从中推荐《北京市职业介绍地图索引》的刊登机构等。
(二)实施阶段(2007年2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面开展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咨询等活动。
(三)总结阶段(200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组织各部门对“春风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统计相关数据,提交书面总结。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
开展“春风行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内容,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