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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省交通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全省公路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三)坚持以打开路,形成整治态势。公安机关对发生的现行涉车涉路案件,要坚持快速反应,迅速采取查、追、堵、控等多种措施,力争快侦快破案件,切实提高现行抓获犯罪分子的能力。对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案件多发的线路班车,刑侦、治安、交巡警部门要组成治安小分队,采取便衣跟车等公秘结合措施,严厉打击、震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治安部门要主动协调工商行政管理相关部门,认真开展道路周边区域废旧物品收购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打击收赃销赃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破坏、偷盗公路设施违法犯罪的发生。公安法制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刑侦、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对交巡警部门移交的涉车涉路案件,要及时受理,一查到底,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交巡警部门。对“黄牛”猖獗和公路设施损毁严重的路段,以及闯卡逃费现象较多的收费站,交通路政和道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会同公安交巡警、治安等部门,共同研究对策,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形成严肃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路面巡防,提高管控能力。公安交巡警部门和交通路政等部门要加强联勤协作,加大重点时段、路段和重点车型及人员的检查控制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逃缴通行费、带路“黄牛”、客车倒客、损毁公路设施等非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扰乱交通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对站外带客、倒客、高速公路违停上下客的依法从严处罚。道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改进和完善收费站、服务区监控设施,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部位的监控,并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共享。
  (五)巩固治理成果,实施长效管理。各地要坚持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注意总结整治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制度和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坚持标本兼治,整体推进,既要适时组织集中整治形成严管声势,又要健全联防协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既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涉车涉路违法犯罪,又要立足防范,加强治安卡口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防控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全省道路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是“平安交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和道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切实增加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准确运用法律,依法严管严治。开展公路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涉及部门多,适用法律较为复杂。各部门执法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吃透法律条款的立法本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定性,依法查处。对证据确凿、屡次作案的惯犯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非法行为,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讲究工作方法,防止因引用法律不准或处置方法不当引发事端。要加强执法管理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发生意外事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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