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广东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粤人发[2007]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妇联:
自2003年表彰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的伟大实践,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组织和先进工作者,得到党委和政府以及广大妇女群众的充分肯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者见贤思齐,省人事厅、省妇联决定:授予广州市妇联等50个单位“广东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寸迎新等50名同志“广东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立足岗位,做出新成绩。
我省各级妇联和广大妇女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广东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广东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二○○七年一月八日
附件1:
广东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广州市
广州市妇联 海珠区妇联
番禺区妇联 黄埔区黄埔街妇联
深圳市
盐田区妇联 龙岗区龙岗街道妇联
珠海市
珠海市妇联
汕头市
潮南区妇联 潮阳区文光街道妇联
澄海区凤翔街道妇联
佛山市
佛山市妇联 三水区西南街道妇联
韶关市
乐昌市妇联 南雄市妇联
仁化县董塘镇妇联
河源市
河源市妇联 紫金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