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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市经委等关于加强本市能源计量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市经委等关于加强本市能源计量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
  为有效推动上海市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和环境约束,确保实现上海市“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战略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能源计量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节能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2006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文,决定在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用能单位节能行动,并为此制定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
  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要突出考虑约束性指标,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指出:加强节能工作是本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大举措。要抓好重点耗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
  上海是一个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相对缺乏的特大城市。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严重不足,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相对较低,资源供应的持续保障十分困难。为此,要大力加强节能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这样的共识:上海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尽可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突破资源约束瓶颈,从而在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二、夯实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坚持以计量数据说话
  能源计量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政府和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监测和节能评价的基础;是进行能源消耗统计、用能效率分析、节能效果评估及能效考核的重要手段;建立与节能标准相适应的计量监测手段,是节能降耗、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前提;依靠能源计量监测提供的客观数据,准确分析能源利用状况,是政府和用能单位进行科学决策的依据。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量联[2005]247号)精神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以及有关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能耗考核指标的报送工作。要组织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仪器仪表,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和计量管理体系,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和能源计量监测水平;要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用能单位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帮助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有效应用,保证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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