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白云新城出口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00七年一月五日 粤费[2007]2号)
广州市物价局、交通委员会:
《关于广州新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白云新城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2006〕592号)悉。经省政府批准(粤办函〔2006〕716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白云新城出口匝道收费站交工验收通车后,收费车型统一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各类车的收费系数按附件1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0.6元/标准车公里,各出口的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白云新城出口匝道收费站必须在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方可收费。
三、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白云新城出口匝道收费站每年收费报表及车流量情况须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物价局、交通厅,并接受省物价、财政、审计和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年审。
四、请通知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白云新城出口匝道收费站的经营单位到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附件:
1.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及二期工程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
2.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及二期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略)
附件1:
广州北部地区(新白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及二期工程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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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车型分类标准 │ 主 要 车 型 车 种 │收费系数│
│分类├──┬───┬────┬────┤ │ │
│ │轴数│ 轮数 │车头高度│轴距(米│ │ │
│ │ │ │ (米) │ ) │ │ │
├──┼──┼───┼────┼────┼──────────────────┼────┤
│ 一 │ 2 │ 4 │ <1.3 │ <3.2 │小轿车、吉普车、的士头货车 │ 1 │
├──┼──┼───┼────┼────┼──────────────────┼────┤
│ 二 │ 2 │ 4 │ ≥1.3 │ ≥3.2 │面包车、小型人货车、轻型货车、小型客│ 1.5 │
│ │ │ │ │ │车 │ │
├──┼──┼───┼────┼────┼──────────────────┼────┤
│ 三 │ 2 │ 6 │ ≥1.3 │ ≥3.2 │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中型货车 │ 2 │
├──┼──┼───┼────┼────┼──────────────────┼────┤
│ 四 │ 3 │6-10 │ ≥1.3 │ ≥3.2 │大型货车、大型拖(挂)车、20英尺集装│ 3 │
│ │ │ │ │ │ 箱车 │ │
├──┼──┼───┼────┼────┼──────────────────┼────┤
│ 五 │> 3│ >10 │ ≥1.3 │ ≥3.2 │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 3.5 │
│ │ │ │ │ │箱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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