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九)制定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政策。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建立和完善财政、税务、农林、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要对投保农民给予适当的保险费补贴,市、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比例,省财政根据苏中和苏北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给予投保农民相应的保险费补贴。对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适当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补偿机制。
  四、积极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保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继续执行我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税收政策。支持具备资格的保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年金业务。
  (十一)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总结推广无锡市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经验,发挥保险公司在补充医疗保险领域的管理优势。落实优抚医疗保障资金,完善重点优抚对象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推进新生儿缺陷疾病保险试点。逐步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大力发展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健康保险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改善基层医疗条件。
  (十二)积极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借鉴江阴等地经验,积极稳妥地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积极参与和开办被征地农民养老、健康保险。逐步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开展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在农村开办新型简易人身保险。运用保险机制,协助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五、大力发展责任保险,辅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十三)将责任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责任保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推动承运人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全面开展。认真组织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加快机动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驾驶员行车安全状况与保险费率挂钩浮动机制。通过制定规章和推动立法,促进火灾公众责任、船舶油污责任和校园方责任等责任保险的发展。在矿山开采、化工等高危行业开展强制雇主责任保险。大力推行“治安保险”,服务“平安江苏”建设。积极推行医疗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等保险业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