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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着力解决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发展步伐,拓宽服务领域,健全市场体系,防范化解风险,努力推动保险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五)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省保险业务总量比“十五”期末翻一番,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保险深度提高到4%左右,保险密度增长一倍以上。设立3-5家地方法人保险机构。通过5-10年的努力,建成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功能作用更加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的现代保险业,使我省成为全国保险创新能力、防范风险能力、管理服务能力最强的省份之一。
  (六)主要任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重点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加大创新力度,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加快发展各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积极培育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努力吸引海内外保险机构来江苏设立总部或地区分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合作,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和改善监管,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完善保险法规制度建设,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快建立保险信用体系,推动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将农业保险纳入全省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在总结省内经验、借鉴外省做法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有步骤地推进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重点支持淮安市扩大试点范围、宿迁市逐步开展试点。从现在起,除淮安、苏州、宿迁以外尚未进行试点的省辖市要选择一个县(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
  (八)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农业保险。重点发展种植业保险,稳步发展养殖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和其他涉农保险业务。鼓励农业生产基地和规模经营农户参加保险。积极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作用,组织和带动农民投保。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加快组建地方农业保险公司。引导保险机构建立适合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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