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业载体。切实加强校内外创业基地建设,各校要结合专业建设创办小工厂、小农场、小园艺场、小养殖场、小商店等创业基地,把基地办成教师教学示范的场所、学生动手实践的阵地和创造经济效益的实体。学校已有产业实体要吸收部分学生参与生产、销售、经营与管理。要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和改革力度,依靠基地育人,通过基地增效。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学生创业一条街、创业市场或创业园区,让学生在创业服务体系的支持下边学习边创业。
开展创业实践。各地各校要定期、不定期举办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创业竞赛,如创业生涯设计竞赛、创业知识竞赛等,在学生接受系统的创业教育的基础上,指导学生规划、设计创业计划,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学生进行强化模拟实践。学校要对创业可行性强的专业进行梳理,对有创业潜力的少数学生开展针对性指导,积极扶持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创业实践、加盟创业或无成本创业。对已毕业学生开展创业继续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实施创业行动工程的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深化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积极推进创业实践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各地各校要成立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职成教资源,建立健全职成一体的创业指导和服务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层层落实,并根据职成学校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需要,调整、完善、扩大现有招生就业机构的职能,明确职责,相关工作人员要成为学生创业的直接指导师。
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职业教育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广大职业院校学生和城乡劳动者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职业院校毕业生的优秀事迹、转移输出后的农村劳动力中积极创业的典型,引导和激发职校生的创业向往和创业激情;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业的良好氛围。
政策扶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等部门联系,为职业院校开展创业实践提供扶持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应设立学生创业风险基金或学生创业奖励基金。
提供服务。积极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创业服务体系。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教师应带领学生面向社会直接参与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提高职教创新对工农业的贡献份额。对有创业条件和创业潜能的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提供创业基地、风险资金、实践岗位,义务配备指导老师,并开展跟踪性的指导和服务。校内商业网点、设施或具备学生创业条件的其他设施、设备等应优先让学生承包或使其参与承包经营,学校门面房优先出租给学生进行创业实践。职业院校、乡镇成教中心和农科教示范基地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积极鼓励、扶持和引导学生及农民建立家庭养殖基地或科技实验园地。各地要充分发挥现有职业教育信息网络和农业信息服务网站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库和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加强就业、创业信息的收集、开发和利用,定期发布,为职校生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创业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