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全省交通发展文明市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先进市县(区)、运输管理先进市县(区)的决定
(吉政函〔2007〕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措施,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度交通建设目标任务。全年全省交通发展共完成投入263.8亿元,比上年增加38.5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入147.5亿元,同比增长11.3%。新增公路里程2163公里,建成一级公路123公里、二级公路866公里、农村公路9620公里。农村公路中水泥(沥青)路8692公里。同时,在推进交通改革、构建完善市场、强化行业管理、行业文明建设等方面均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为加快区域经济增长,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条件,扩大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加快交通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交通建设工作,根据《2006年吉林省交通发展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和《2006年度吉林省“文明在交通”活动考核评比与奖励办法》,经严格考评,省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交通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长春市等11个交通发展文明市县、辽源市等12个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先进市县(区)和白城市等12个运输管理先进市县(区)政府予以表彰,按年度考评的结果分别给予15万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投资。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州)、县(市、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市(州)、县(市、区)为榜样,学习他们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意识,学习他们立足全局、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高尚境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鼓足干劲,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吉林、实现吉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6年全省交通发展文明市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