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淄博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汽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汽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中石化淄博分公司、中石油淄博分公司,淄博诚挚燃气有限公司、淄博华油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现将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汽油价格的通知
》(鲁价电发[200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根据成品油和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我市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自二○○七年一月十五日起,由3元/立方米调整为2.85元/立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